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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部門簡介與業務

本中心成立之目標主要在於整合、協調及服務本校相關系所為維護生物多樣性與促進生物資源永續及公平合理利用之研究教學服務合作工作。六大任務如下:

  • 整合與提昇生物多樣性之研究
  • 增進生物資源永續利用及公平分享策略之研究
  • 培育國內外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人才
  • 協助政府推動生物多樣性研究、教育與保育之發展
  • 加強國際合作,促進生物多樣性資訊交流活動
  • 其他與生物多樣性研究開發相關事宜

研究

1. 推動與整合校內生物多樣性相關之研究工作

保育生物多樣性,要走出過去的有形物種保育,擴大到時空尺度,從長期保育生態系著手。以此為基本理念,國際保育科學組織及保育科學家們提出「生物多樣性研究範疇」:

  • 物種、棲息地、生態系、遺傳多樣性的調查和編目
  • 人類活動對生物多樣性影響
  • 生物多樣性在維持生態系結構與功能的作用研究
  • 生物多樣性的長期動態監測
  • 物種瀕危機制及保護對策的研究
  • 生物多樣性持續利用研究
  • 生態系統片斷化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 生物多樣性保護方法研究
  • 生物多樣性復育研究
  • 要生物種源及其野生親緣種的種質資源及遺傳多樣性的研究
  • 族群及民族生物學研究

由上可知,生物多樣性之研究不但是跨越不同層次的研究,更常是跨領域、跨時空的整合性研究工作。雖然本校研究人員素質優秀,且在各自領域均有傑出表現,但在垂直或橫向整合研究工作方面,仍有待加強。為此,本中心極力於有效整合本校各項人力、設備資源,以期在生物多樣性研究領域能有豐碩的成果。

2. 增進生物資源永續利用及公平分享策略之研究

《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求各國酌情採取立法、行政或政策性措施,以期與提供遺傳資源的締約國公平分享研究和開發遺傳資源的成果與利益。公約內所定訂的基因資源保護與永續利用,涉及農、林、漁、畜牧業的經營及產品的貿易,對我國經濟發展有極大的影響,應積極鼓勵法律學、經濟學與社會學專家參與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育之研究、工作與決策。

3. 協助邀請世界傑出學者駐校訪問研究

本中心持續充實研究與教學設備,以提供本校生物多樣性研究與教學方面有良好的使用環境,成為吸引國內外傑出學者長、短期駐校訪問研究的重要窗口。期待能提升校內研究品質,亦可加強對外合作,拓展研究視野。

 

教學

1. 整合「生物多樣性」相關課程

本校擁有眾多生物多樣性相關科系,遍佈於不同院系之中。本中心在未來將依垂直與橫向的不同生物多樣性層次,將相關課程予以整合,以便發揮最大教學效果。

2. 規劃與執行「生物多樣性」學程

本校各學院生物多樣性相關系所的學生所修習之課程,有的是偏向於基礎理論之探討,有的則著重於生產體系之學習,對於整體的生物多樣性概念較為欠缺。由於政府對生物多樣性的重視,在可預期的未來,於生物多樣性方面人才的需求將大為增加。為落實國家生物多樣性研究與實務工作的推展,並提昇本校學生之就業機會,本中心將積極籌劃開設「生物多樣性」學程。

3. 協助培育國內外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人才

臺灣生物多樣性的研究,需仰賴相關專業人才,因此,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人才的供應是一項重要的考量。本校生物多樣性相關師資眾多及設備優異,對於政府或民間團體的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人才的培訓工作,應是責無旁貸。因此,本中心將利用生物多樣性學程設計的完整課程,協助政府或民間團體進行人才培育之訓練,以便落實國內生物多樣性工作之執行。

在《生物多樣性公約》中,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要,特別於公約第12條強調締約國有義務對於有需要之國家提供教育和培訓的之支助。因此,國內若有機會進行國外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人才的培訓工作,將更能符合公約精神。所以,協助開發中國家人才的訓練也將是本中心重要的工作目標之一。

 

服務

1. 資訊交流服務

《生物多樣性公約》中極為重視資訊之交流,特於公約第17條中說明資訊交流之內涵。其強調資訊交流應包括交流技術、科學及社會經濟研究成果,以及培訓調查方案的資訊、專門知識、當地和傳統知識本身及公約第16條中所指的技術。由於現代網際網路科技的進步,讓此種資訊交流之管道得以暢通,但面對此種資訊的大量交流,實有必要透過專責機構方得以確保良好的技術支援,以維持交流管道之暢通。此外,生物多樣性之研究及實務日新月異,不但涉及之層面寬廣,內容更是包羅萬象,單憑研究人員個人往往不易掌握其動態,更遑論為我國收集充份的資訊以為諮詢。有鑑於資訊交流之重要性,本中心將扮演對外資訊交流窗口之角色,隨時提供世界各地的重要研究趨勢、成果、專利及其他生物多樣性相關資訊,並將國內資訊提供給國外有需要之單位。

2. 諮詢服務

有系統地將所收集到的各種資訊予以整理,除消極地提供實務單位的諮詢參考外,並積極地將急迫或重大之資訊提供給實務單位,做為擬定政策時之參考。此外,針對一般民眾提供網上諮詢服務,以增進全民對生物多樣性的瞭解。

在服務上,透過資訊交流與諮詢服務,能讓本校成為實務單位所仰仗的智囊,更是國家對外資訊交流的窗口。同時,透過本中心的協調,能讓本校與實務單位達到研用合一的地步。

3. 推動生物多樣性全民教育與廣宣

本中心亦將積極參與社區活動,推動生物多樣性全民教育,透過社會教育與廣宣方法,增加大眾生物多樣性保育共識,以期落實生物多樣性之保育與永續利用。

 

合作

1. 協調本校與國內生物多樣性實務單位之合作

未來《生物多樣性公約》之落實有賴於學術研究單位、政府業務單位與民間團體的密切結合。本校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各院系,長期以來即與政府與民間團體維持良好合作關係,從理論面的專案委託研究到技術面的技術轉移等方面,都有不錯的成果。然而,此種合作關係或因僅止於個人關係或因研究領域之限制,恐難以因應生物多樣性的複雜及長期的變化。因此,為求有系統性及整體性的合作考量,並使本校生物多樣性之研究與教學能產生領導作用以影響實務單位,本中心將積極協調本校跨院系的研究教學單位與實務單位形成緊密的合作關係,相信此一合作關係不僅能積極協助實務單位落實生物多樣性之執行,亦有助於中心及本校對外爭取經費。

2. 加強國內外學術合作

生物多樣性其研究內容之多樣性,已無法單憑一己之力單打獨鬥。因此,學術研究合作的關係,已非表象上的整合型計畫可以支應,而是更緊密更相互支援的合作團隊關係之建立。而此種合作團隊的形成,必需要有適當的媒介方能成功。本中心將扮演本校尋求國內外合作夥伴時的重要橋樑工作,積極撮合研究團隊的形成,以提昇本校的研究品質並擴大研究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