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目標】
本學程的目標在培養生物多樣性工作的跨領域研究與實務人才,整合本校各學院的相關課程資源,並與中央研究院、各大院校、辜嚴倬雲保種中心等單位合作,訓練具有宏觀視野的研究人才。
為培養跨領域人才,本學程的核心能力與目標如下:
一、生物多樣性的基礎知識 生物物種起源、演化、分布、價值、面臨之威脅、臺灣生物多樣性現況。
二、跨領域的思考能力 以系統性思考面對生物多樣性與政治、經濟、社會體系,及其他永續發展相關主題。
三、整體觀的研究技能 生物多樣性、經濟社會資源、法律政策面項的調查、試驗與計量分析。
四、溝通、合作與整合能力 跨領域、背景的溝通與合作能力。
五、研究與實務工作經驗 學術研究結合實務工作經驗、議題導向訓練。
為了培育跨領域人才具備上述五項核心能力,本學程規劃六大領域課程: 1. 生態與保育 2. 演化與遺傳 3. 物種多樣性與研究技能 4. 人文、社會與經濟 5. 區域研究方法、政策與法規 6. 永續環境與產業應用
【申請修讀學程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研究所在學生。
【申請修讀學程之流程】
1. 至本校學分學程線上申請系統,填妥本學分學程申請表後印出,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
2. 經原屬系所主管蓋章同意,將申請資料送至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辦公室(二號館117室)。
每學期申請時間如下方備註*。
3. 收件後立即審核,可於3-5個工作天後至學分學程網站查詢是否申請通過。
*申請時間
修讀第1學期—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修讀第2學期—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修讀學程】
1. 本學程應修學分總數為二十學分。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修畢至少三種領域(含)以上之課程,其中,至少應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所、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課程地圖請參考學程網站)。
2. 學生須在不違反主修系所訂定之修課規定前提下,修習本學程規定之二十學分。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是否計入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內,由其主修系所認定之。
3. 學生修習本學程各科課程之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4.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所修讀並及格之本學程課程,可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註:
1. 本學程課程不限本學科學生修習。
2. 修讀本學程者,若已符合主修學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完成本學程規定之最低修課要求,本校學生得依本校「跨院系所學分學程設置準則」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3. 已具本學程修讀資格,未完成本學程要求之學生,若進入臺灣大學系統學校之研究所,得逕續完成本學程之修課要求。
4. 修讀本學程者,若已符合主修學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完成本學程規定之最低修課要求,本校學生得依本校「跨院系所學分學程設置準則」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一年為限。而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及本校《學則》規定。
【學程修畢證明】
1. 完成本學程之修習規定。
2. 成績確定後、主動檢具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一份並至中心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表。
3. 本中心審核通過並簽請教務長及校長同意後,核發「生物多樣性學分學程」修習證明。
【課程地圖(113學年度)】